2018年12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其中明確指出“無廢城市”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要將廢舊輪胎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無害化處理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范圍。隨著廢輪胎對環(huán)境造成的污染日趨嚴重,廢輪胎的回收處理和作為二次資源的再利用已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
我國至今沒有關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具體立法,“誰污染,誰治理”在廢舊輪胎回收利用方面沒有具體的措施,但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fā)出臺《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yè)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是世界上第三大輪胎生產國,21年輪胎產量超過1.3億條,僅次于美國和日本,當年生成的廢舊輪胎達5萬條。因而,對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而其中蘊含的商機也被相關企業(yè)和投資者看好。